“真是太感谢巡察组的同志了,多亏了你们才让我家喝上了放心水,你们真是帮了我们一个大忙啊!”山东省昌乐县红河镇小芦沟村的王大爷激动地对回访的巡察组工作人员说。
今年6月,昌乐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水利局党组开展巡察,在巡察过程中,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6月22日,巡察组工作人员到小芦沟村村民家中询问自来水使用情况,该村多户村民找到巡察组的同志反映,称家里的水喝起来有股怪味,有时还浑浊不清,希望巡察组能帮助解决。
“上个月水就泛黄了,特别是这几天,烧开水后水壶里的水垢越来越多,平常喝水都感觉不放心。”了解到问题后,巡察组迅速组织摸排,发现全县共有111个村庄自备井水、水厂水混用,按照上级要求,这111个村庄应当每年检测水质不少于1次,但县水利局一直未按时进行检测。
“群众利益无小事,饮用水安全是关系群众生活的大事,绝不容有半点疏忽,我们开展巡察就是要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典型问题,做到让群众满意、让人民放心。”巡察组组长刘金涛说。随即召开组务会,经过商讨后,决定将自备井供水村庄水质问题作为立行立改事项移交县水利局党组。
县水利局党组组建了5个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督导小组,督导落实所包靠区域内农村供水安全问题整改,保障111个村尽快更换水厂水或者出具自备井水质检测报告。截至目前,已有96个村庄更换水厂水,9个村庄出具水质检测合格报告,6个村庄列入实施2022年昌乐县农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全县111个使用自备井供水的村庄,均已整改完成。
“一个多月过去了,现在王大爷一家怎么样了呢?”带着这份牵挂,巡察组工作人员于8月5日再次来到村民家中,看到水龙头源源不断流出的清澈自来水和老人一家脸上开心的笑容,一直牵挂的心才真正落地。(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